2017招生计划公布
按照规定,参加普通中专秋季招生的学校为省教育厅批准的普通中专层次的招生学校,五年一贯制高职和“3+2”分段制,高职不参加春季招生。招生对象为身体健康的初、高中及以上学校(含同等学力)毕业生。尚未获得毕业证书的2016年应届初、高中毕业生不得被春季招生录取。
符合条件的考生可持学历证明、身份证或户口本直接到普通中专学校报名,也可通过“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简称“服务平台”)网上申请学校。各校录取的新生纳入2016年招生计划,普通中专秋季招收的新生一律免试入学。
秋季招生对象包括应、往届初中和高中毕业生、转业军人、城乡劳动者等。凡在我省就业的非就业地户籍人员子女,父母一方有合法职业和稳定住所(含租赁),具有流入地正式学籍的初中应、往届毕业生可在学籍所在地参加普通中专升学考试,并与当地户籍考生享受同待遇。
报考普通高中的初中毕业生可以兼报“五年制”、“3+2”和小中专志愿,填报志愿可在“服务平台”上进行。没有兼报的普通高中考生可以通过“服务平台”选报学校,也可直接与招生学校联系。省招办表示,今年,我省将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新生录取标准,严格逐一查验年龄低于15周岁(2001年9月1日后出生)的小中专新生和一年制大中专新生的学历证明。一切录取手续和修改信息只在集中时间内办理,所有新生的录取手续只在当年办理。
招生对象及报读条件:
1、报读普通中专要求具有初三学籍或2002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学生(以身份证或户口本为准);
报读高中起点大专要求具有高中或同等学力或1999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的学生。
2、乘务、航空服务专业要求五官端正,身材匀称,气质良好,(男生要求身高达到175cm以上,女生要求身高达到165cm以上);
3、矫正视力不低于4.9,无色盲、视弱等;
4、无纹身,面部、颈部、手部及其它部位无明显疤痕;
5、口齿清楚,身体健康,无任何传染性和心理疾患;
6、遵纪守法,政治合格,在校就读期间政治思想表现好。
注:以上均以我校实际面试结果为准。
备注:
1、 学生在校期间需参加保险,交纳保险费50元/年,校园3G学生动态关爱系统管理费100元/年,体检费50/年。
2、 新生入学后全部需参加军训,并配发军训服装。
3、 我校每个宿舍均配备空调,为学生配发被子、褥子、被罩、床单、蚊帐、凉席等床上用品。
4、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须着统一制服,服装费及被褥费400元/年,实行准军事化管理。